林雨桐眼睛一亮:“我知道了。”

        马祥真算不上是什么正人君子,平时也在报社上发表一些酸不酸咸不咸的诗句,还给一个什么女性报纸写一些文章,很是得女人的喜欢。其实,很有几分风流浪子的作态。也就是家境平常,在京城也没有房子,只租住在一处小院子里。本来是有宿舍的,像是他这样的,住单身宿舍其实挺好。但是呢,宿舍里不方便,总不能带着女人回宿舍胡天海地吧。

        这天晚上下了班,在学校外面的小馆子吃饭,就见上次跟着金思烨的小子一个人坐着,面前放着一碟子花生豆,边上还放着小酒壶,不时的垫着手里的老式荷包,里面传来一阵银元响亮的碰撞声。只看那样子,估计里面装着好几十块钱。

        马祥的工资不低,一个月五十,绝对算是高收入了。但是他的日子过的却很紧巴。房租一交,伙食费预留出来,再给家里每月寄出去两块钱,剩下的二三十撑不到月底就花完了。哄女人是要有代价的,比如追求雷洋洋和欧阳一一,一束鲜花是少不了的。可这鲜花的价钱真他娘的贵。还有吃西餐,喝洋酒,都是烧钱的活。可得到的呢?这些女人都是逗闷子约会可以,但是想进一步也没那么容易。

        如今看着跟力巴一样的小子,好似过的也比自己滋润。他笑呵呵的走过去,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怎么一个人喝上了?小孩子家家的,我赶明告诉你姐跟姐夫了?”

        这人可不真是林雨桐。她一副醉醺醺的样子站起来:“是马先生啊?您这样的人怎么也到这地方吃饭?”

        要是有钱谁乐意来?

        马祥摆摆手:“一日三餐,填饱肚子即可。你也是一样,不可耽于富贵。”

        林雨桐呵呵的笑,有几分醉意:“你们这样的就是假清高。你还当我不知道呢?那仙乐楼可都传遍了……”

        说的是马祥跟萧红的事。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