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是没有房车越野车等等舒服的交通工具的。只有那种人力的三轮车和一种改造过的小卡车。卡车的车棚是焊接上去的,车厢的两侧是焊接的座位。
打前站的过来接人直接雇了三辆这样的车,才算把人拉到集合地点。
路并不平整,车行在路上能把人的肠子给颠出来。也许是黄昏的十分了,天气倒是并不怎么热。可包括开车的司机和路上的行人,男人基本都是光着上身打着赤脚,身上只松松垮垮的穿着颜色艳丽的短裤。女人穿的像是把五颜六色的大丝巾裹在身上一样,胸往上都裸|着。大人小孩都嫌少穿鞋,街上偶尔见到穿鞋的也都是那种五块钱一双的塑料拖鞋。那女老少不管拿着什么东西,都习惯于顶在脑袋上。跟咱们手提肩扛还是不一样的。
一车车的老外,沿路站了两排看热闹的,一个个看着这边的眼神像是在看大猩猩。
林博递了一瓶水给闺女递过去,“就是想出来看看,这有什么好看的?几时年前,美国人看咱们大概也跟咱们看待人家是一样的。”
这倒也是。
这个所谓的城市很小,两边最高的建筑也就是五层楼,跟国内的小镇感觉差不多。道路状况还不如国内的小镇好呢。
林雨桐拧开喝了一口就递给一直皱眉朝外看的四爷,“喝点吧。这里的水尽量不要喝。”不是说一定不干净,毕竟这水土的事说不准,不服也是有的。小心为上。
朱珠那边听见了,才收回视线,“都小心着点。即便跟着的人多,该注意的也得注意。尤其是看好自己的财物。这里的治安可没国内好。”
从城里穿过去也就花了二十分钟,出了城只有一条路,两边是非常茂密的树林,或者说着已经不能叫树林了,应该叫森林。不知道是天色的缘故,还是周围的森林遮住了光线,没走多远,就黑漆漆一片。只有几辆车的车灯勉强照着。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