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大体上,以一半归公,一半分配为制。
归公的粮食里,三成上缴郡府,由郡府分配。
一部分作为赈济粮,来安置投奔柳郡的移民。
一部分作为禄米发与郡、县、乡聘任的官吏、匠人、老师。
余下两成,则留为村中的储备。
而村中分配,有着基本口粮的制度,成人、老人、妇女、孩子各自不同。
基本口粮外,就是按劳分配了。
谁出力多,谁出力少,本村土地,都有着记录。
到了分配的时候,自有土地出来监督村长分配。
想要弄虚作假,至少在柳郡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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