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托着腮似乎是听得津津有味。
奚先生顿了顿,鬼使神差的,他问了句:“小殿下有什么想法呢?”
曲渡边毫不犹豫:“大哥二哥三哥说的都对。”
奚先生:“……”
不愧是兄弟,真会端水。
他对曲渡边上桌的行为并没有提出异议,大概也是看出来这桌子对个不满三岁,又格外矮小的小娃娃来说,太高了点。
起码比前面睡觉的、发呆的和偷偷吃果干的好一点。奚先生的目光依次略过前面的四皇子、五皇子、六皇子。
奚先生:“这件事最后的判决是,杀人之因情有可原,但不该牵连妻小。猪倌之子仗一百,流三千里。”
打完一百棍,再流三千里,这跟缓刑去死没什么区别了,除非这人身体素质好到爆,能撑下来。
“若祖父母、父母为人所杀,而子孙擅杀行凶人者,杖六十。其即时杀死者,勿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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