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台灯下,路鹤骨节分明的手指将五张照片一张张整齐地摆放到桌面上。
摆完后,他双手抵桌,目光如炬,近距离观看每一张照片。
照片里的内容都是裸体的女孩,坐在地上,背靠着墙,大腿伸直,路鹤发现,也有不同之处,女孩的大腿张开的角度发生过变化,女孩脑袋靠墙的角度也变化过。
他发现,大腿摆得更开的那张,脑袋摆得更正,似乎拍摄人调整过女孩的坐姿,例如掰开她的大腿,扶正她的头颅。
而照片的视角也有小的变化,譬如正拍,左右斜拍,稍近稍远,拍摄者似乎在享受拍摄的过程。
女孩被虐待后,拍摄者继续享受着虐待后的乐趣,他的方式是记录下来,这是否说明他有一种变态心理?
这不像常见的反社会人格,他的条件应该很优越,起码心理上是很优越的,他对女性有一种强烈漠视和敌视,也许成长的环境中,他被女性歧视和虐待过。
还有一件无法忽略的重点,这份照片是魔鬼留给阮梦樱的。
李牧骁的证词中说,阮梦樱有一天醒来,就睡在一家小旅馆的一张床榻上,她是赤身裸体的,床上就放着这几张照片。
阮梦樱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被什么人,以这种方式丢在小旅馆的床榻里,后来她询问了小旅馆前台,得到的回答是,她所住的房间,就是以“阮梦樱”的名字在几天前登记的,至于登记人,前台并不记得。
也就是说,有人提前用阮梦樱的名字订了一间旅馆的房,至少付了五天以上房费,后来有人将阮梦樱背到了房间里,带走了她的衣服,放下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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