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之下这理性确实太过于力不从心了,毕竟我们都是为了欲望而活。

        所谓爱情,不过是欲望权衡利弊后的产物罢了。

        曾经喜欢过杨诗雨的我自然知道喜欢上一个人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可如今这种感觉它比起喜欢反而更像是一种病态扭曲的心理。

        我想这世上的任何一种喜欢都能基于当事人的心理从而有一套合理的逻辑运作在里面。

        从未被爱过的我喜欢上了自己的亲妹妹、并妄想着能跟其相爱这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现象呢?

        我不知道,我脑海中并没有关于这方面的知识。

        可即便如此,事情都已然发展到了这一步就算知道又有什么意义呢?

        倘若现在我面前有一颗后悔药、只要将其吃下后就能放下这段不该存在的情感我又真的会选择将其吃下吗?

        即便此刻我的回答是肯定会选择吃下,但真发生的话谁又知道结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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