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他们要进酒吧,犯罪分子就是喜欢酗酒、喜欢潜伏在热闹人群的环境里才能藏住他们,他们需要酒精壮胆但是真的酗酒喝多了,应该身体发软无力吧?所以犯罪者就是犯罪者啊,酒精?万能的借口罢了,好吧没有任何理由能为其开脱,渣滓就是渣滓,烂人就是烂人;

        为什么他们不能看到女孩儿穿短裙穿吊带,不然就要实施犯罪?是的,当然还是因为他们就是潜在犯罪分子,同上;

        为什么偏偏就是他们犯罪?

        因为他们就是犯下罪行的罪犯。

        犯罪就是犯罪,他们对这条真相、这道事实视而不见,为什么呢?也许是潜在希望自己有一天犯罪了也能被开脱、逃脱法律的惩处?

        不然,什么人才会有这样的心理?

        作者有话说:

        犯罪就是犯罪,任何因由都不能为犯罪行为洗白。

        不过有的时候犯罪事出有因→譬如说受欺压反抗正义路人不在此列,那不叫犯罪,会依法容情。

        为犯罪行为开脱、共情罪犯,太奇怪了,对犯罪者和那部分人来说,法律完全不具备威慑力吧?非常不理解,但这种现象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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