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名字下面,就是火灾亡故四个字,最后落笔是,除一女陈璧于宫中,田户暂留,以旁支代管。
当时是天授十年,那时陈璧十九岁,还不知会不会出宫,所以田户暂时留下了,由旁支打理。
章掌殿换了一本名录,翻开给陈璧看。
那是天授十六年,陈家的名录更新,笔墨重复抄录之后,添加一行。
“陈女官留宫,陈氏绝户,田产充旁支,均分纳银,共计五十八两,一并送入宫中。”
等到陈璧留在宫中,成为女官,她再也不会出宫回家,所以她家的田产便卖给了陈氏旁支,卖出来的银钱要经由外行走送入宫中给陈璧。
沈初宜等陈璧看完了,叹了口气:“当年外行走回宫是,给你带回来五十八两银子,这个就算当地名录也有记载,你可收到这笔钱?”
陈璧的呼吸都轻了。
她眼睛赤红,好半天才回过神来,一行清泪扑簌而落。
天授十六年,她十九岁生辰,特地请阿姐吃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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