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把这个还给他吧,”凌翔茜说,“我不想留着了。”

        纸上写着凌翔茜三个字,字迹风格有些眼熟,陈见夏想起自己最近在抄的笔记,认出这是楚天阔的字。

        “我为了见他,真的找过很多借口。高一一二·九大合唱,我说要联合两个班的班委一起去挑服装和伴奏带,其实我没约二班的班委,到集合的时候,你猜怎么样?”

        凌翔茜笑得仿佛杜鹃花开满了眼帘:“他也是自己一个人来的,跟我说,一班的班委集体放他鸽子了。骗人。他那么聪明,肯定知道我是找借口和他单独相处,他和我一样,也是故意的。他是故意的。

        “于是就我们两个人,公事公办地,去逛街。说是买合唱服,其实什么店都进,就在一个文具店,我试斑马牌的水笔,怎么画道道都不出水,他突然接过来,在纸上点了两下,笔就好使了,然后……他写了我的名字。

        “他说,好看,我送给你吧。”

        是笔好看,字好看,还是人好看?

        到底还是问不出口。伶牙俐齿如凌翔茜,只是讷讷接过那支并不贵的水笔,低着头说,谢谢。

        楚天阔去付款,凌翔茜跑回去,从试笔的那个小本本上将楚天阔写她名字的那一张撕了下来,折痕都不肯留,偷偷放进书包最里面那个平整的夹层内袋里,每天都看一看。

        真好看。

        凌翔茜仰着头,眼泪扑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