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瑜对边上做记录的杨时吩咐道:
“中立,取大毛竹剖开做成竹板,当场秤重,以十五两以下为准。”
又对向劲草说道:“下官虽不喜汝之行径,然则,法不可废,必不因私废公。”
更冲着围观的百姓大声说道:“诸位父老也做个见证。”
所谓十五两,是有出处的。
那是天圣六年,仁宗皇帝赵祯的意见,下诏规定常行官杖的重量不得超过十五两。
外面百姓听着不住感叹刘瑜是好官:“当真要打向大少爷的屁股?”、“这大老爷是豁出去啊!”、“为着云老爹这泥腿子,大老爷跟向家扛上了,这真是青天大老爷啊!”、“看不出这老爷年纪轻轻,却有是一腔正气啊!”、“明镜高悬!明镜高悬四个字,今日方才名符其实啊!”
这时随着回去报信的从人,而匆匆赶来的向老爷子,恰好听着刘瑜的话,吓得几乎要昏过去,匆匆由长随挤开人群,甩开左右搀扶,边上百姓以为向老爷子是要冲上去教训刘瑜一顿。
不料向老爷子到了堂前,无视被种师道踩在脚下的孙子,不由分说一揖到地,向着刘瑜开口,便是下官见上官的架势:“专知宅店务公事向广,见过明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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