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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原创匮乏的年代,香江唱片业的市场上是十分混乱的,大家都处于「我唱你的歌,你唱我的歌」。

        可以说是每当一首歌曲传唱流行开来后,便是「你唱我唱,个个都唱,你改我改,个个都改」的混乱状态。

        虽然香江有新的版权条例,但这些保障仍然相当脆弱,其内容甚至还在沿用二十几年前英联邦王国的版权法,反而像「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却一直未能在香江引用。

        而且现在的香江作曲家及作词家协会还没成立,因此也没有一个官方组织来统一管制关于音乐作品版权的事宜。

        所以一首爆红的流行曲,通常灌录过的歌手就至少会有四五个,而更有甚者还会挑选一些正经歌来重新填上诙谐有趣的歌词来唱,来个旧瓶装新酒,也是司空见惯的寻常事。

        什么版权,什么法例,大家都装作在白区之外,打打擦边球,当然了这样的日子就快过去,但不妨碍卢东杰搭上这最后一班车。

        “三位放心,你们需要的录音设备、伴奏乐器、后期处理工作,我们的录音室都能提供服务,但这个伴奏的演奏由谁来?是你们请乐师,还是我们帮忙介绍一支给你们?”何志明把曲谱放一边,继续探讨着接下来实际的准备工作。

        “哪还用需要请乐队啊,我们三个赤膊上阵就能搞掂了”本来坐在一旁无所事事的关正飞听到还要请人,立即大大咧咧道。

        “嗯,你们确定可以了?”何志明看了看关正飞,然后又把问询的目光看向卢东杰。

        “当然啦,想当年读书那时候,我同阿杰夹band组乐队,横扫全港十八区中学校际比赛,拿奖都拿到手软,录个伴奏还不是湿湿碎,简直掂过碌蔗”关正飞讲起旧时往事,一脸神采飞扬。

        卢东杰笑了笑没有说话,六十年代,受到英国摇滚乐队披头四的影响,香江兴起的夹band潮流,已经可以说是到了五步一楼,十步一阁的程度了,到处都听到有人在讨论夹band的声音。

        当然了,有钱的就夹,,拿着高级装备,打扮的斯斯文文,没钱的穷鬼就夹飞仔band,拿着个木音吉他,在家里对这个录音机练歌,通常有演出活动,他们几支飞仔band之间还要相互借电吉他、贝斯去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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