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铃将我一军:“但是你必须知道,你到现在为止,连跳舞都不会。你知道吗,跳舞是现代社会最基本的社交礼仪,一个不会跳舞的男士,很难博取异性的芳心。”
一提到跳舞,我倒是仍然耿耿于怀,我对金铃的这一套理论无法与之苟同。虽然说金铃说的的确也有一定的道理,但那只是一种局限性的想法,甚至是有些庸俗!我作为一名现役军人,对这些并不十分感兴趣,但是金铃却曾多次逼着我跟她学跳舞,非要将我培养成一个优秀的交际草,可惜我没那天份,没少虐待金铃的小脚,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金铃仍然想教我跳舞,我不明白我学会跳舞对她有什么好处,对我自己有什么好处,反正我对这个并不怎么喜爱,也不想学。因此我对金铃说道:“我不想取得什么异性的芳心,也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丢人的事情,拜托以后不要再拿这个将我军好不好?”
金铃不好意思地一笑,解释道:“对不起,我只是想让你做的更完美!”
我道:“人无完人,更何况是我。”
金铃低头喝了一口粥,道:“至少你以前多次踩我脚,你总得为此付出点儿代价吧?”
我道:“什么代价?让我学跳舞?哈哈,我还没怪你咯我脚呢!”
金铃也扑哧笑了,但还是收敛住了笑容,道:“今天晚上开始,由我继续教你学跳舞!教会你为止!”
我继续汗颜,心想这金铃是怎么了,看来她是不到黄河不死心啊?
但是我没有理由责怪她,也没有理由埋怨她,我只是觉得她太瞧得起我了,只可惜,也许我会让她失望。
因此我没答话,只是从碗里舀了一颗海参肉,塞进嘴里,觉得味道还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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