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他掐死了一粒米都不卖出去,穆明珠手握数千青壮,买到的米不够两日之用,不出三五日,饿红了眼的力夫便会成为扬州城中的盗匪,反过头去咬穆明珠。
这世道,粮食比黄金贵重。他有粮食,有人手,便是这扬州城的王。
届时,且
看那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公主殿下,如何跪地求饶!
焦成俊心头一颤,唯唯诺诺答应下来——扬州城,这是要出大乱子了!
金玉园中,穆明珠正欲往大明寺而去。
樱红服侍她换衣裳,顺便提起那鲜卑奴来,道:“瞧着倒是挺爱干净的,一日要沐浴两回。据看管的人说,就是这两天又闹着要见殿下呢。”
穆明珠微微一愣,从扬州城纷乱的局势中抽出一丝心神,她现在没空去探问那鲜卑奴,但见孟非白愿意为之再三重金相赎,却越发清楚那鲜卑奴身份不同,想了一想,道:“拿一本《千字文》给他,就说本殿不喜欢近身伺候的人没有文化,凡是能跟在本殿身边的,都是能用汉话吟诗作赋的。且让他学学怎么写字说话。”虽然照她的推想,这鲜卑奴应当是装傻,身处高位,又与孟非白有些牵扯,应当也粗通大周文字才是。这《千字文》的学习速度,就看那鲜卑奴自己衡量后的结果了。
樱红抿嘴一笑,道:“一本《千字文》,那鲜卑奴岂不是要学到三年之后去?”
穆明珠似真似假道:“你别小看人。本殿看他天赋异禀,说不得三天后便全通了。”
樱红愣住,见公主殿下一脸认真,一时竟怀疑起来,难道殿下真是见那鲜卑奴聪慧过人,这才要他习字读书?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