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斗到最后,必然是一死一活。
穆明珠虽然知晓古往今来,凡是巨富大贵之人,私底下玩乐的手段自有千般万种,设若其人不讲求道德、枉顾人伦法律,那更是什么都做得出。只是此时她自己亲眼见了,仍是有些震撼,默了一默,道:“‘桃色玉戏’,倒真是个风雅的名目。”
焦成俊这一日“陪玩”下来,终于见公主殿下流露诧异之色,到底忍不住有些得意,低声笑道:“与熊斗、与虎豹斗,这都是寻常的。最好看是使两奴相斗,到了生死关头,个个使出杀招,那才真叫好看。”他不再掩饰得意之色,道:“此等好剧目,在别处可都看不到。”
穆明珠深感震撼,倒并不完全因为底下那鲜卑奴的命运,更因为焦成俊口吻中的凉薄与坦然。显然在焦成俊这等人的思想中,台上拼死争斗的奴隶,与一条狗没什么区别,虽然与他焦成俊一样是两只眼睛一张嘴的人,却已经不在“人”的范畴之内了。她在建业城中,也见过有纨绔子弟沉迷于斗鸡的,也知道其中的法门——有的人在斗鸡脖子上抹上狐狸的油膏,以气味恐吓对方取胜;也有一种比赛在斗鸡的脚上绑了刀刃,最终也是非死即伤。残忍固然残忍,但终究还是在禽类的范畴。只是她在此之前万万没有想到,就在一江之隔的扬州城中,早已有豪富之人,把底层的人当作禽
类一样来蓄养取乐了。
短暂的诧异过后,穆明珠又平复下来——这道理难道她是第一日才知道吗?她早已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中感知到了。只是她从前都不曾如今日这般,直面其残酷的本质罢了。
此时大铁笼中,那鲜卑奴手脚一得自由,便坐倒在地,垂首揉着手腕与脚腕。
主理人高声道:“哪位贵客赐一柄兵刃下来?”连喊了两声。
穆明珠就见对面的雅间里烛火一亮,有一位蓝衣侍从于栏杆旁,抛了随身的佩剑于台上。
那雅间中的主人隐在暗处,看不真切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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