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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鱼篓中有鱼,还不少。杨丛义道,“这是李狗蛋放的?”

        刘三道,“不知道,我估计是,藏的这么紧,有些像他。”

        听着他跟李狗蛋不陌生,杨丛义好奇道,“你跟他很熟?”

        刘三道,“小时候很熟,经常一起在水边完,在芦苇丛里钻洞就是他先开始的。长大后就见的少了,他天天打渔,我就进了衙门混日子。”

        杨丛义又道,“那你跟李狗蛋他娘应该熟悉吧,怎么我们今天去她很生气。”

        刘三道,“还不是因为我在衙门做事,他们觉得我丢人。”

        杨丛义惊道,“在衙门做事丢什么人?”

        刘三听到这话,几乎有些不相信他的耳朵,也惊讶的问道,“只有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人,或者地痞流氓才会到衙门混口饭吃,说自己在衙门做事,难道不够丢人吗?”

        杨丛义这才猛然惊觉,原来古代衙役之类的,就跟城管一样,没有国家编制,都是给当官的打下手、跑腿的,难怪陈知县说让他做捕头就做捕头,衙门里除了当官的,剩下的全是临时工。虽然现在才明白,但他也不好说自己先前不知道,便辩解道,“这有什么丢人,都是混饭吃,他打渔是做事,你在衙门做事,就不是做事了?做的事情不一样,但目的一样啊,都是糊口,活着。你说是吧?”

        刘三听着点头道,“杨捕头说的有道理啊,我是没事做,才到衙门来,我这确实是在做事啊,靠双手双脚吃饭,不丢人,对,不丢人。”能不能说服别人,不知道,至少他现在说服了他自己。一直以来,只有在衙门里他才敢抬起头说话,因为大家都一样,一旦出了衙门,他头不敢抬,连说话的声音都变小了,回到家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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