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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官端坐在大堂之上,看着像死人一样的杨丛义,他心里很平静,这种为非作歹的匪徒就应该见一个杀一个。他拿起惊堂木重重的拍下,然后慢悠悠的说道:“犯人杨丛义,本月十二,你伙同小松坡匪徒,在太湖县梅山镇西南小松坡一带,将辞官还乡的吏部侍郎莫悠莫大人父女及一众随从杀害,伤人命十一口,劫掠财物五箱,你可认罪?”

        杨丛义一动不动,没有任何表示,既不说认罪,也不说不认罪。事实上,他什么都没听进去,他都感觉不到自己还活着,如何能回答县官的问话。

        县官见杨丛义的情况,知他难以回答认罪,便向堂上众人说道:“犯人杨丛义,本是天柱山余匪,为害一方,近日流窜至本县,与本县流匪勾结,于本月十二,在梅山镇抢夺财物,杀害辞官还乡的莫大人父女及随从,共十一口人命,谋财害命,罪大恶极。本县接报后,迅速查明案情,广发通缉文告,将同案犯人杨丛义抓获。虽然犯人死不认罪,且口灿莲花,颠倒是非,百般狡辩,但人证物证俱在,本县就容不得这等草菅人命的匪徒在太湖县逃脱大宋国法的惩戒。今日本县依大宋律法,判处匪徒杨丛义死刑,待上报刑部复核之后,游街示众,削首谢罪。”随着一声惊堂木落案的声响,宣判完毕。

        随后县官吩咐道:“让他在供状上签字画押。”

        书吏拿起昨晚早已写好的供状走到杨丛义身前摊开,衙役抓住他的手指沾了印泥后在供状上印上手印。

        县官见犯人已经画押,便吩咐道:“带下去,好生看管。”

        犯人被押回大牢,堂上众人散去。

        至此,这件突如其来的血案,用了不到十天的功夫便已结案,过程还算顺利,并无太大波折,本来是值得庆贺的事情,然而县官却高兴不起来。

        县官很头疼,一个劫案死了十一人,苦主还是刚刚辞官不久的吏部侍郎,这要如何向上汇报,朝廷又会有怎样的责罚?他需要好好想想,稍有不慎,仕途就到此为止了。

        当杨丛义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被锁链紧紧的束缚着,关在黑暗沉闷的牢狱里的时候,他似乎想到了什么,不停地大呼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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