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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天,巡检司接到通判衙门的口头传令,要他们将之前扣押的货物和一众人员尽快放行,巡检司马上遵照执行,人和物一并释放,任他们离开莆田县城。

        孟大人交代给杨丛义的事情,他只一句话就解决了,但随后他心里就很不是滋味,毕竟他的所作所为就是徇私枉法,即使朝廷上下没人把禁止和限制当真,但律法仍在,就不能忽视它的威严,除非它变了,或是消失了。

        在此后的数天中,杨丛义内心挣扎不已,十分矛盾,徇私之事原本不是他的初心,他也从未想过要以手中的权力换取利益,徇私只是因为人情。

        但为人情而徇私,与为私利而徇私,有多大区别,或是有没有区别,他心里很清楚,徇私就是徇私,不管是为私利还是人情,因为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利益。

        杨丛义心里过不去这个坎,除非这条律法消失,或是彻底更改。

        内心煎熬几日之后,杨丛义下了个大决心,放走的货物和人员不可能再追回,能安心的唯一办法就是改掉律法,而他作为军州通判有权力向皇帝上书言是,他要动用这个权力。

        下定决心之后,杨丛义再次去孟府拜访了一次,与孟大人就上书之事商议许久。

        最终,孟大人建议他慎重考虑,上书言是风险极大,弄不好就得丢官去职,因为好多事明明对朝廷有利,但就是无法实行,究其原因,就是背后有利益相关的朋党在阻挠、作怪,而他们的势力十分庞大,大到难以想象,更难以对抗。

        可杨丛义已经下定决心的事情,又怎会轻言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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