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金目前拥有的军队之中战斗力是能排进前三的。

        出门在外,让赵云做护卫,让赵云的军队做护军,那也是十分爽快的事情。闲话不提,一日后王金到达了原先丰国境内。

        见到了自己的九千奴隶。

        奴隶们带着脚镣,站在一片广阔的土地上。站的比较整齐,不似原来的匈奴模样,杂乱乱的。

        有一些人员正在维持秩序,有人是匈奴人,有人是汉人。

        奴隶们看起来气色还不错,因为王金对待部下那是十分好的,就算是匈奴奴隶,只要肯干活,那也是给足了吃的。

        当然是没有肉的,只有米饭。冬天也不会饿了他们。所以这支奴隶的折损率非常小,保持了继续输出劳动力的强横。

        “明公。”王金在赵云,史大等人的保护下来到了这里后,糜芳便快马赶来,见到王金后翻身下马,连忙行礼。

        没错了,就是那个糜竺的弟弟。卖了关羽的家伙。

        对于糜芳王金并不是太厌恶,虽然反骨仔让人不爽。但那也是有原因的,毕竟历史上的关羽十分苛责手下的官员。

        关羽是一个攻击手,不适合做一方镇守。

        而由于糜竺举荐糜芳做官,王金便考虑了一下,让糜芳做事,不过他不打算让糜芳领兵,他打算让糜芳干一些文官的工作,比如带领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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