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觉得这是一件好事,证明我还活着,不是一个冷酷铁血的枭雄。不久后王金告辞了,然后去了下一家。
依靠一些手段,王金如法炮制,在三天之内将这座县城内的地痞,流氓之类的一类人全部处置了。
杀人的斩,强暴,有罪的根据轻重,发送去给匈奴人,一起做奴隶抵罪,或五年,或三年,雷厉风行。
这三天内,整座城池都是震动的,百姓们看着王金杀的人头滚滚,杀的地痞流氓血流成河,无不拍手称快。
不知道多少人为王金画像,然后叩拜,不知道多少人在背后念着王金的好。第一次,所有人都知道自己的城内,来了一位了不得的诸侯。
这是一位干事的诸侯,也是一个有生杀大权的诸侯,更是一个好的诸侯。
王金获得了初步的民心,拥戴之心。这股民心在必要的时候会化作一股力量的,就如战国四公子孟尝君的“狡兔三窟”这个典故一样。
若是以后大战四起,王金处在不利的情况下,有倾覆的危险,率军来到这丰国境内,百姓都会保护他,男女老幼都会帮助他。
会在汉室崩溃之后,化作一股统治力。
这也是王金原来的目的。
不过这件事情本来是王金没权处置的,是越权的,如果闹上朝廷恐怕会有一个很大的罪名,不过丰相牛里是默许了这件事情,所以王金干的利落,没人过问。
而王金治理丰国,按照史书的说法应该是“去奸邪,百姓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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