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阳侯府很大,非常非常的大。人口也是很多,有侍女,健妇,家奴,护卫。其中家奴住在宅子的西北角。

        刘顺虽然为人吝啬,但是对家奴却是不错。每四个人一间房子,一日两餐,都有加肉。因为刘顺知道,关键时刻能给他办事的也是家奴。

        刘顺对家奴不错,家奴对刘顺自然也是忠心,迄今为止不少家奴因为帮刘顺办事断手断脚,甚至重伤死亡的。

        吴桂便是刘顺的家奴之一,他今年二十来岁,正是年轻有血气的时候,但是他却没什么大志气,反而对于目前的生活比较满意。

        生在平民百姓人家,还有饿死的风险。给范阳侯家做家奴,每天有吃有喝,一起出门做事的时候还威风。

        这家奴傻子才不愿意做。

        今天晚上吴桂与几个同房的家奴一起吃了饭,喝了酒就睡下了。酒喝的有点多,便在半夜有些尿急。

        吴桂从床上起来,打开房门走向茅房。这时代的茅房自然是很臭的,现在又是夏天,蚊虫也多。

        “啪!”吴桂伸手打了一只蚊子,嘀咕道:“不过是撒尿的功夫,便被吸走了一口血,蚊子可真毒。”

        这时一阵脚步声响起,吴桂十分机警,当即面色一变,打算喊话。却被人捂住了口鼻,正打算反抗,便觉得喉咙一凉,有什么东西喷涌了出来,染湿了衣服。

        吴桂知道糟了,当然他很快便失去了意识。杀了他的自然是金方一伙人,而且还是金方亲自动手。

        他将手中匕首在吴桂的尸体上擦了擦,这才放开了吴桂的尸体。看了一眼进来的兄弟们,说道:“杀,抢,别放火。”

        “喏。”一众游侠应喏一声,四散而去。一众好勇斗狠的游侠们进入到家奴的居住地,自然是虎入羊群。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