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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晨一把把他的手打开,“让处默来拿,东西到了你手里还能剩下什么?我就纳闷了,多少一个少年啊,小时候多漂亮,多少师姐师妹为你倾心,怎么猜二十岁出头就感受到了岁月这把杀猪刀的能力,把别人的肉硬生生割下来贴到你身上,看看你自己,再重两公斤,怕是出门都要被人抬着了。”

        狄仁杰出了学院就进了铁道部,明摆着躲清闲,学院毕业时候,还故意填错一些题,明明可以第一,偏偏给自己弄了个第九,选了铁道设计部那种看起来很忙,实则要么游山玩水,要么伏案工作,反正比那些挑着石子垫在铁轨底下的苦哈哈来得清闲。

        短短几年的将养,这个家伙居然从一个身材健硕,模样俊秀可人的小帅哥,变成了一个啤酒肚,松垮胸,外加两层下巴的肉球,真不知道他这些年究竟经历了什么。

        狄仁杰不以为耻,反而嘿嘿笑道:“不如此如何能让那些女孩从我身边走开?整天给我送吃的送情信,烦都烦死了,关键是还不能打不能说。既然不能让她们离开我,我只好让她们放弃我喽!”

        沈晨眨巴眨巴眼睛,觉得这个人其实挺狠的,能把自己的形象糟蹋到这种地步,沈晨实在没有什么好说他的,毕竟,也没听说过他糟蹋了哪家的闺女。

        把羊肉串递到他肥得有漩涡的手里,这家伙拿着就往大门口外边走,三串一嘴地往嘴巴里塞。

        程处默还是那个样子,明明做着设计师的工作,但身形却一点也没有走样,还是五大三粗的模样。

        鼻尖上架了一只金边眼镜,配上络腮胡子和一双铜铃大的眼睛,怎么看怎么觉得怪异。

        特别是当他用文绉绉的声音说话的时候,一种非常不协调的感觉油然而生,就像被延迟的网络一样。

        可偏偏这样的样子却被程咬金当做了程家的模板,逮住个人就强调他们家是书香门第,以礼传家,好几次当着五姓七望的人说出来,险些没被嘲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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