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昨天去干嘛了?”乐云嗓子还是不清透,但总算是不那么哑。
“去……赴一个酒局。”山奴没想到乐云人还没起来,就先问这个,准备了一晚上的说辞,最后还是说了实话,“是……”
乐云双手合十,朝着山奴直作揖,“大牛哥高抬贵手,我如今这副形貌,就不要再研究将我许给谁了。”
山奴本来想说他赴的是一个征兵处小管事的酒局,他想参军,边关告急,征兵处从皇城起始,一路征往北疆,他不识几个大字走不了仕途,没有经商头脑,想要快速出头,没有比战场拼生死拼蛮力更合适的地方。
只是他要出口的坦白,让乐云这副模样给打岔过去了,山奴笑了,抱住乐云,热乎乎的嘴唇,流连在乐云的眉眼,许久舍不得放开,心想着左右还没成事,等有眉目了,再跟乐云说不迟。
非是他矫情,不想利用乐云的关系,来直接走捷径。而是想利用关系,势必要乐云出面,要她出面,便是要她见不愿见的人,或许还要陪酒奉承,甚至要被人占了便宜,山奴连想都觉得难受,根本不舍得。
况且沙场上和朝堂不同,上了战场,无论你背景如何,刀箭是不长眼的,它可不会因为你有什么深厚的背景,就绕开你。
而靠背景进去,哪怕做了小头头,也会士兵被看不起,连将军都要靠阵前杀敌来俘获军心,他还是踏实从头来。
“不会的,”山奴说:“主人不用担心,山奴再不会把主人推给别人。”
乐云眨巴了几下眼,很想伸手去掏耳朵,她怀疑自己幻听。奈何手被山奴抓着,正在吮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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