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姐叫唤着:“救命呀!我爬不起来了。”
丁浩有些惊慌,他想夺门而去,可是,王小曼挡住了他的去路,质问道:“这位先生,你把人家碰倒了,还想跑?没这么便宜的事吧,最起码也应该把人家带到医院去检查一下。”
丁浩辩解道:“我没碰她,是她碰我。”
“不管是你碰她,还是她碰你,总之,是你俩碰到一起去了,你把人家碰到地上爬不起来,不能不负这个责任。至于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那得由警察来判定。”
王小曼说完,掏出手机,做出要报警的模样。
丁浩息事宁人的说:“不就是摔了一跤吗,多大的事儿啊,我带她到医院检查就是了。”
王小曼说道:“正好我开了一辆面包车,你赶快把人家扶上面包车,我送你们到医院去。”
丁浩把刘姐扶起来,说道:“我带你到医院去检查一下,医药费我全付。”
“你要是把我撞伤了,还得付营养费。”
“营养费我也付。”
“我在外面打工,撞伤干不了活,你还得付我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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