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真要交给长贵,那孩子的那笔的抚恤金和他们名下的地也要给他们。”
这才是重点,此话一出,刘爱华忍不住嗤了一声,暗地里猛翻白眼。
那厢,七叔公接过话头:“倒不是贪这点钱财。长贵家也不富裕,没有让人劳心劳力养孩子,还自己贴钱的道理。那些地他们只是代种几年,等孩子长大了,还是他们的。你要不放心,我们可以立下字据。
“南朔,我们也是为你考虑。你想想,孩子不是你养,胡瑶花不用做后妈,不必影响你结婚后的家庭。而把孩子给长贵,都在一个村里住着,就在眼皮子底下,你也能时时关注,岂不是两全其美?老胡,你说是不是?”
胡父摆摆手,“这事南朔做主。我只说一点,如果孩子真送人,抚恤金和地该是孩子的就是孩子的,我们胡家没意见。”
顾南朔眯眼看着两位叔公,心思百转。
说得多好听啊!可真要送出去了,即便在眼皮子底下又如何?对方能做得手脚多了去了。比如出点什么意外,谁料得到?
书中不就是这样吗?
原剧情里,抚恤金没拿回来,倒是没有今天这一出。但在他死后,顾长贵宋玉梅依旧抚养了三兄弟,借此拿到了顾家所有人名下的土地,堂而皇之地住进了顾家的青砖大瓦房。
不出三个月,最小的顾明璟失踪了。顾长贵给的说法是带他上街玩,谁知一转身,人就不见了,估计被拐子拐了。作者没具体写这件事,但有提到顾明辉怀疑顾明璟不是被拐,而是被卖,因此对顾长贵一家深恶痛绝。
以顾南朔记忆中对这家人的认知,他更倾向于顾明辉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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