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纸拍在桌上,正是几天前崔宏志亲自书写的“保证”。
“他自己承诺的,已经去有关部门公证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崔父崔母半信半疑,但好在二人虽文化不高,常用字都认识,一人拿起《民法典》,一人拿起公证单,又再彼此交换,看完后,沉默良久。崔母锤了崔宏志一拳,“你疯了居然写这种协议?”
崔父更无赖,将《民法典》和公证单扔出去:“我不管你们什么婚姻法,什么公证单的,离婚了还想分我们家的财产,世上没有这样的道理!”
“行!”顾南朔将书跟公证单收回来,“那咱们就法庭见。”
起身要走。崔父怔了,“法庭?什么法庭?”
“你们既然不愿意出钱,那我们就诉讼,走法律程序,让法官来告诉你们,世上有没有这样的道理!”
“不行!”崔父怒斥,“法庭不就是公堂吗?夫妻俩离个婚还去公堂?我们崔家清清白白的良民,绝不能去公堂。丢不起这个人!”
“不想对薄公堂就爽快给钱。”
崔父哪条路都不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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