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余思雅又去了公社一趟。她先去供销社买了钢笔、墨水和本子,然后又去肉联厂碰运气。
今天因为去得早,她运气不错,不但买到了骨头还买到了一块猪肝,旁人不喜欢这种没油水的内脏,余思雅却非常喜欢。骨头熬汤营养美味,猪肝补铁明目可是好东西,关键是便宜,两斤骨头,一斤猪肝加起来只要了四毛多。
若是不要票,沈跃这五百块的抚恤金足够让他们撑到后年考大学,还能过得美滋滋的。可惜,这个年代,很多东西花钱也买不着。
余思雅满是遗憾地回了家,进了村就看到小队长沈宝民抽着旱烟袋在他们家门口踱来踱去。
“民叔,找我有事啊?我去公社了,进去坐会。”余思雅上前,热情地招呼道。
家里就她一个小寡妇,沈宝民很避讳,摆了摆手:“在门口说就行了。小余,你这是又去公社了?”
看到余思雅手里拎的大包小包的东西,沈宝民脸上露出不赞同的神色。
余思雅笑着点头:“对,去供销社买了本子和笔,走到肉联厂看到骨头和猪肝不要票,我又买了点。”
“小余,二小子的抚恤金是不少,可也经不起你这天天去公社买这买那啊,你得省着花,建东过几年就长大要说亲了,家里没点钱怎么行。”沈宝民皱着眉,感觉余思雅一点都不会过日子。
就买了两次骨头,总共花了不到一块钱就被批评不会过日子,余思雅很是无语,更无语的是,让她节约的理由是省钱给沈建东说亲娶媳妇。指望哥哥的抚恤金娶媳妇,也太荒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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