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几个混混自然是进了局子。
其实他们要是起初没那么嚣张,直接把林芳华掳走就没那么多事了。
奈何混混就是混混,本就是收了钱才来的,看到钱脚肯定是走不动了的。
他们要是知道林芳华这么奸诈,打死他们也不会多迟疑一秒。
进了局子,几人哭嚷着就招了,说是从平县过来的,之所以来就是为了掳走林芳华,对雇主却是一无所知,对方就让个年轻男人过来让他们干活,还预先给了他们一百块钱。
齐大刀“呸”地一声喷了一口唾沫星子。
“不过就几百块钱,也配掳走我老板?”
老板开了店就不止一家,手里说不准已经有好几千块钱的存款了,这几个混混竟然几百块钱就被收买了。
当真可恶!
毕竟涉及到了平县,不太好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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