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信身上的力量也很矛盾,即便隐身,他也能察觉到他人的存在,但是更接近于凭借原始的气味,而非神力的察觉,他比我见过的兽人更加原始,力量上也更加弱小。我留了个心眼,要培根去查查他们兽人团伙自己的返祖现象,被极有集体荣誉感的某只大呼小叫了半天。

        等我领着秦信在酒吧里豪点了三杯白开水之后,培根终于没了声。

        秦信对于细节同样敏锐,他喝水的时候指了指我的肩膀,问那里的伤口为什么一直没好。

        我扯了扯嘴角,肩膀上的伤是走之前约书亚给我留的,结疤的时候又疼又痒,这劲儿实在不如纯痛或者纯痒,我没那耐心,每天早上都把刚结好的疤撕开了。血次呼啦的豁口贴着衣服,约书亚指责过这个习惯好几次,万分没品地欣赏不了这种战损的破碎感。

        要是现在他在,应该不吝给我留个对称的翅膀,冠名为装逼的代价。

        秦信看我老半天,淡淡转头:“想就去见。”

        我复活做语文的能力理解了半天,才明白被莫名归为同类了。

        气了一会的火不知道往哪撒,最后不得不承认确实是想他了。不过和撕开伤疤就可以缓解不一样,想得心脏又疼又痒,又不能抓。

        想他泛着生理泪水的微眯的琥珀瞳,想他内射时微颤的腿部肌肉,想他身上的冷松香味,还有他沙哑的嗓音。每晚回家,我都习惯了等待一声不耐又克制的“回来了”,然后将这只爪牙锋利的温暖大猫抱在怀里。

        我哼笑了一声,任由这陌生的领悟成为习惯,占据脑海。

        即便如此,跟踪秦信也没有很大难度。具体体现在我跟到差不多进了个院子,他抽了抽鼻子冷冷说了声谁,然后就被我一巴掌抽晕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