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母还怕她心有不甘,或者放不下宋清远,温声道:“闺女,咱也不急,以后你少见他,反正他也不来见你,这事儿自然就冷了。”

        聂青禾心有算计,笑道:“娘,我以后都听你的,我先给大哥把鞋子做完。”

        大哥是个憨厚英俊的少年郎,叫聂大力,今年十六岁。他从十三岁就在柳记首饰作坊里当学徒,十天回一次家。当学徒非常辛苦不但没有工钱还要包揽一些杂活儿累活儿,就等于给人家干杂役的,好在伙食能管饱,隔三差五也能改善一下见到荤腥。

        想起聂大力,聂青禾心里又暖又软,大哥不但孝顺对妹妹弟弟也好,对原主格外好。

        他虽然就比她大了两岁,可在家那几年,他一点都没让她干力气活,挑水、洒扫庭院、买柴,都是他干的,他还经常去城外摘野果子回来给她吃呢。

        大哥和宋清远都是高挑的个子,脚也一般大,但是宋清远从小穿布鞋,大哥却天暖穿草鞋,冬天穿蒲袜,都是草编的。原主也一直想给大哥做鞋子,因为大哥五冬六夏地都是穿草鞋,可每次做来做去都做给宋清远了。

        从今以后,她就只给家里人做针线活儿了,小书生?一边凉快去吧!再也别想穿她做的针线!

        聂青禾坐在屋檐下,低头专注地开始上鞋帮,她先用锥子把千层底扎透,然后再把粗针引着麻绳穿进去。她会绣花,知道怎么缝更结实,每一针都用锁针,这鞋子就更耐穿。

        聂青禾正做鞋子呢,听见外面有人叫门,便起身去应门。

        一开门她就看到宋家的丫头秋月和一个挑着担子的老仆。

        秋月身材窈窕,颇有三分姿色,又喜欢打扮,穿得也鲜亮,看起来倒有六分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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