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红花早就等不及了,她主动帮忙摆饭,小腿倒腾得前所未有的快。
等聂青禾给爹留了肉和饭菜,聂母又去给张婶子送了三块,对方吃肉吃鱼也会给他们家送点,互相穿插着打打牙祭。
等聂母回来坐下说开饭,聂红花就快准狠地夹了一大块的猪蹄,上面既有红亮的皮,还有瘦肉块和猪蹄筋,简直完美!她出筷的速度总是异于常人的快。
炖得酥烂的猪蹄,猪皮泛着油亮莹润的光泽,咬一口黏糯弹牙,还带着浓郁的肉香气。而肉则已经炖得酥烂,舌尖和牙齿一抿就直接从骨头上掉下来。肉里的蹄筋口感爽滑,软嫩适中,嚼在嘴里味道鲜香至极。
一口下去,真的是超满足超幸福,让人一下子觉得活着有滋有味。
聂红花一边吃一边夸,彩虹屁不要钱地吹。
“娘,不管你怎么反对,我都要夸我二姐。二姐,你不去柳记梳头,你开个小饭馆,保管也能赚大钱。”
聂青禾笑道:“又不是人人都能天天吃肉的。”
就方赵那些人,因为场合需要去梳妆打扮,但是你让她们格外花钱出去吃饭,那她们是不肯去,因为她们自己都会做饭。而要去那些大酒楼当大厨,也不是那么容易进去的。就算你厨艺再好,除非有金手指做的饭菜比别的师父口感更高一层,否则酒楼也不轻易用。
炖猪蹄和猪尾巴太香,吃得一家子满嘴流油,最后小力还腻着了,一个劲地喝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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