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谢宸旻黑色的瞳孔漫无目的地向外望着发愣,然后转向了手边的招财。
招财看着他,哈着舌头,脑袋一歪。
他说,哦。
招财是会想人的。
到现在它还把进宝趴着睡觉的毛毯藏在窝里,谁也不让动。
每天迎接谢宸旻回来之后,都会习惯性地把脑袋转向门口等一会儿。
我记得他把它给我的时候,它还很小。它太聪明了,在陌生的环境里畏手畏脚地讨好着我,生怕再被丢掉。
谢宸旻说,初,你在等我几年,我就去你的城市。
你一个人的时候,让这个小家伙陪陪你。
对了,它叫林招财。
我想这个家伙会记得我的体温和味道的。在它每个做噩梦的晚上,总喜欢把白色的狗头呜呜地往我胳膊肘里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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