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后方,左边,右边,整个房间,每一处,除了她身上的那小小的不到两平米的空间,其他的地方都被咒灵的肉填满。
像是被猫玩弄于股掌之中的老鼠。
“它试图从精神上折磨我,它以此为乐。”加茂直美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
她现在几乎是泡在咒灵的口水里了,身上的睡裙简直变成了渔网装,被打火机的火焰燎到一般的疼痛遍布全身,她能看到自己本来白皙的皮肤变得有点像在洗澡间汗蒸时的粉红色。
咒灵淡绿色的口水,女人粉红色的皮肤。
我这样看起来会不会像是……泡在福尔马林里的尸体一样?加茂直美在心里乱七八糟的想,这只咒灵想的是不是把我的肉泡软了,把皮肤上的灰尘之类的脏东西泡干净了再吃掉我,还是说它打算等我的皮肤被腐蚀掉,只剩下皮下脂肪和肌肉的时候再把我吃掉?不然很难解释它为什么在压制住我不让我逃跑之后,只盯着我流口水,却没有一口把我吃掉。
除了咒灵畸形丑陋的身体,加茂直美张目望过去,什么都看不到,房间内一片漆黑。
她之所以还能注意到咒灵的口水是淡绿色以及自己的皮肤被腐蚀成了粉红色也是多亏了那台没有被咒灵的手机压成碎屑的旧手机的福。可能是史蒂夫·乔布斯在九泉之下保佑了那台伤痕累累的旧手机,尽管屏幕上出现了触目惊心的裂纹,但还是坚持着发出微弱的亮光。
现在的时间是——深夜十一点四十九分,距离她打电话向咒术高专的人员求救才刚刚过去十四分钟,台东区在东京二十叁区里虽然并不算大的那类,但是以人力而言,就算开车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抵达,如果被咒术高专派遣来祓除咒灵的咒术师如果不巧正好在距离住处比较远的地方……
会死的吧。
加茂直美闭上眼睛。
据说人在死前会走马观花的回想自己的一生,然后就会明白,在她的心目中,最重要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也会想明白,如果没有死的话她会要去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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