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感慨道:“好几年前,我半退的时候,去东叁省一带视察,那时候当地长官给我配了个警卫员,生的英武俊气,有点像老叁年轻的时候,人也老实,做事认真……”

        “我瞧着喜欢,就天天带着他出门,结果碰上一帮匪徒,好小子!那枪法!起码练了十年——一枪一个准!当时就他一个能动,和老子一起干了一帮人,那帮孙子才来……”

        小姑娘静静的听着。

        老爷子还未察觉,继续道:“那小子挨了一刀,伤得不轻,其实那一刀是替路人挨的,差点没命,我去医院看他的时候,笑着问他:要是就这么没命了,这大好前途不久可惜了?”

        “谁知这小子道,生死有命!不救人他没这个命!”

        “他身手是真好,也是年轻,意气风发,挨了那么一刀还笑着说‘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把我都给整笑了,可是他说的不假,当兵的,就是要保家卫国!”

        “老叁也是这样,老子当了一辈子兵,不想子孙再受这个苦,可是他偏偏当了兵!穿了那身皮,就得担得起那份责任,家里他可以不管,但是卫国——他得担着!”

        郁闲无声无息笑了,轻轻应了声。

        老爷子却叹了口气,有些伤感:“可是兵是那么好当的?那个年轻人,叫什么来着?什么亭?老了……”

        郁闲心中一震,忍不住抬起头,听到老爷子道:“受了那么重的伤,我当然让他休假了,虽然他不说不用,但是后来我还是派人照拂了点,难得一个好苗子是不是?”

        老爷子眼底掩饰不住的难过,语气也沉痛了几分:“叁年后,西疆暴动,死伤无数,这小子也在……为了救人,死在了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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