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在和平年代,他不长情,不忠贞,偏爱纸醉金迷的名利场,看那暗潮汹涌下露出的一点猩红嶙峋,那就像是抹在佛身上的一点朱砂胭脂,教它堕落沉沦,是令人很痴迷的。当然,后来薄妄也反省过了,这是他中二病发作,以自己的三观,臆想了整个世界。
人总会长大,张扬的少年也会白头,直至暮色四合。
所以——
他要趁着他还有一头黑发的时候,做出最锋利的决断。
也许这决定会让他后悔到肠断。
但他不能再拖了。
薄妄余光瞥见一道人影,昏黄路灯绕着灰扑扑的蛾子,似一道道缠绵的轨迹,她的影子细长秀美。
除了那一头解开之后就能媲美小狮子鬃毛的长发。
皮筋似乎在半路断掉了,所以她一边叼着发绳,一边扎着头发。
“啪!”
薄妄踢了一脚臭球,小子们直呼过分,心痛得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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