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有一个男知青看上了生产大队队长的女儿,两人在村里摆了宴席,钱都是女方出的。
知青基本上算入赘到女方家。
因为男人身体不太好,女方家花了不少钱帮他看病,在受苦的日子里也尽量把粮食留给他,平常甚至不怎么让知青下地。
毕竟女孩家里兄弟多,不差知青那点工分。
大小舅子就把活帮着干完了。
后面女人怀了孕,生了一个孩子,村里人都觉得他们家日子越过越好。
可等后面国家允许知青返乡后,那个知青拍拍屁股抛下老婆孩子就跑了,回去当他的城里人。
女方天天抱着孩子以泪洗面,家里有兄弟气不过,去城里找。
发现知青在城里又娶了老婆,压根不认他们。
人找上门了知青还言之凿凿地说,结婚证都没有,算什么结婚。
又扬言要报警,说他们私闯民宅闹事,女方兄弟被警察逮住教育了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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