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霓当然不能半途而废,她继续每天去医院做好事儿。她一切从头开始,先教他的名字,一遍又一遍重复,又教给他怎么写,试图唤醒他的记忆。她将讲述他救人事迹的报纸拿出来,一遍遍给他念,她越念,越惊心,他已经救了三个人,他只要不会去救第四个人,就不会在医院里躺了这么久。救三个人,也是英雄。

        费霓不再给方穆扬剪指甲,他虽然现在只有六七岁孩子的意识,但身体上毕竟是个成年男人,醒来的和睡着的,是不一样的。她教他剪指甲,通过剪自己的给他演示,然后她问他是不是会了,会了就点点头,方穆扬点点头,费霓把指甲剪给他,他抓住费霓的手,拿着剪刀去寻她的指甲。费霓的手急忙往回缩,我是让你给你自己剪,不是给我。然而他跟听不懂似的,继续剪她的指甲。

        费霓的手被方穆扬捏红了,耳朵也红了。她还没和别的男人牵过手,倒是和好几个男的看过电影遛过马路,遛过一次就没下文了。她不是不想通过婚姻改变命运,但当机会送到她手边的时候,她又轻易把它们放过去了。她总觉得还有别的上大学的路。

        她让方穆扬自己洗头,水不小心进了他的眼睛,她骂了一声,“真笨,还是我来吧。”

        知青办出钱负担方穆扬的伙食费,平时有护士帮着他打饭,一到周末,费霓就自己做了肉,炖了汤,盛在饭盒里,去给方穆扬加餐。

        方穆扬夹了一块排骨送到费霓嘴边,“你也吃。”

        排骨是肋排,买的时候不用肉票,她的肉票都花完了。

        她躲过去,笑着说:“我不吃,给你的。”这些天,她一点儿荤腥都舍不得沾,连个鸡蛋都舍不得吃。钱票就这么多,她吃了,他就没得吃了。

        他们这么一推拒,排骨掉到了地上。

        费霓动了气:“我都说了,我不吃,你烦不烦!”

        她将掉了的排骨拿水冲了,又放到方穆扬的饭盒里,以一种哄小孩子的语气说:“快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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