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有个万邦图书城。”他说。
他这样一说,我就知道他应该是从南边过来的,因为南边有个高铁站。如果从北边过来的话,不,应该经过这里。但不管怎么说,他既然已经过来了,我就应该尽我的地主之宜了。
“要不,你就在那图书城那坐一下,我开车马上过去接你?”我问。
那边说好,我就把电话挂了开,拿起钥匙,开车就去。
等到见了他,我才知道,真是岁月是把杀猪的刀,如果,要是在大街上和他碰见,我肯定,认不出来他。我把我的想法这样跟他一说。
他说:“肯定了,那时候是一个不到二十岁出头的一个年轻小伙子,而现在你已经变成了一个油腻的中年大叔了。”
他这样一说,把我逗得直发笑。
我的笑里面其实包括欣赏的意思,原先他是个说起话来就结结巴巴的大草包一个,现在说起话不但幽默,并且,还让人爱听。看来真是不得不佩服的那句“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这句成语所含有的意思。
我这样,想着就看着他,是不由自主的看着他,也许他发现了我那样的眼神就说:“这么多年了,都变成了老头子了,有什么好看的?”
我说:“你变了,变得稳重了,变得成熟了,并且还变得会说话。”
他有点不太相信我的溢美之词,就答道:“你也变了,变得更加让人容易让人信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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