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都说,虎毒不食子,就算他对自己没有多少怜悯,也该是爱自己的孩子的。
那毕竟是他的亲骨肉啊。
而且是他的第一个孩子。
怀孕对年仅十八岁的她来说是未知的恐惧,可是她傻乎乎的以为至少迟御会一直陪着她,直到她顺利把孩子生下来之后,一切不管发生什么变故,至少孩子已经生下来了。
可谁能想到……
她不过才过了不到四个月的好日子。
白纸黑字的约法三章,什么公证过具有法律效力,全他么是狗屁。
迟御要和州长之女联姻她管不着。
可是凭什么。
凭什么她怀胎十月生下的小包子要给那个莫名其妙的女人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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