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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暮拿着那张信纸,刚准备重新折好放进信封,却看见信纸的反面有个用铅笔画的女孩,肉嘟嘟的脸扎着两个丸子头,躺在地上打滚的模样,她可以肯定那是靳朝画的,她见过他画画,她不擅长画画,那时的她画人永远是火柴人,幼儿园的手工和画有一大半都是靳朝帮她弄的,靳朝走后,有很长一段时间她最大的敌人就是手抄报。

        姜暮等不及地打开另一封信,她没记错那是她搬进新家后的来信,那时她已经上六年级了,她写道:哥,我和妈妈终于退租搬进新房子了,是电梯房哦,住在12层,楼下有个大花园,还有秋千和滑梯,超级超级漂亮,好希望你能回来哦,可是你现在学校的作业一定很多吧?

        我明年就要上初中了,也有很多作业和补习班要上,不过你不用担心,妈妈说学区里的中学还不错,就是希望我能考个好成绩分到实验班,所以我得加油了。

        如果我能考好的话,毕业后的暑假你能回来看看我吗?

        家里的新地址是……

        想你的暮暮。

        在那一年间她寄过好多封信给他,有无聊时的碎碎念,有小女生幼稚的烦恼,关于学习的,关于生活的,关于想他的,她所写的每一张信笺背面靳朝都留下了一幅铅笔画,而他的画中,她从那个打着滚的小女孩慢慢长成了少女的模样,他没有见过她后来的样子,每一幅画都是他想象中的她。

        最后一封,是六年级毕业那时写给他的:朝朝,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写信了,因为你从来没有回过我,我觉得在对着空气写信,我要上初中了,会有很多新的同学,也会交到更多好朋友,所以,就这样吧。

        ……

        再也不会想你的暮暮。

        姜暮迫不及待地将这张信纸翻了过来,没有画了,在反面的右下角只有一行字:对不起,想你的朝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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