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班宁勇得跟杀神一样,一个打十多个,另一边的詹姆斯.罗德斯则带着诸多士兵从地下通道直接杀入白宫地堡。
这位黑人中校也是立功心切,端着一把hk416步枪冲在最前方。
未来能成为战争机器,詹姆斯.罗德斯的个人战斗能力是值得肯定的,他的奔跑速度很快,在白宫地堡这种有些复杂的环境内,他依然是健步如飞。
“砰砰砰!”他带头突击,本来就是打敌人一个措手不及,加上他的反应速度也比普通人快那么一点。
在枪械战斗中,快一点,哪怕只有0.1秒,那也快得没边了!对于两侧的敌人他全部交给身旁的战友,自身枪口瞄准正前方三十度角内的敌人。
枪声响个不停,他连杀五名敌人,大踏步冲入白宫地堡。
姜延硕和他的手下这个时候才知道地堡内进敌人了,顾不上想这人是怎么来的,一堆人也举枪还击。
黑人中校枪法如神,奔跑、瞄准、射击,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当他冲到本杰明.爱舍身旁的时候,距离突击开始也就过去了不到两分钟。
他的前胸和手臂各中了一枪,身上防弹衣效果不错,前胸一阵酥麻,手臂是被彻底打穿了。
他顾不上自己的伤势,一把冲到本杰明.爱舍身旁,两刀割断绳子:“总统先生!快跟我走!”
本杰明.爱舍还想救一旁的女国防部长:“还有麦克米兰部长!”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