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臣工再纠结监察衙门清查的事,有的也是牵连在捐官事件中的。鉴于官家和监察衙门的决心,谁都知道此事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清查工作确实很繁琐,即便是有千数监察官参与,也接近两个月才彻底查清了国朝所有捐官案情。

        具体说来,这样的情形也是因为朝廷拿下西北和西南两地后,新疆域需要大量的官吏,中原之地的吏员又多数不愿背井离乡,才有了这样的机会。

        监察衙门总计清查出靠钱财得官者九十三人,均在西北西南之地任职,而涉案的地方州府官员十九人,吏部涉案人员八人,基本都是审官院的。

        “官家,国朝的吏员选任,原本就是州府乃至郡县的主官职权,后来因朝廷承担吏员俸禄,吏部才介入吏员的选任之事。”

        “西北、西南之地收复后,朝廷的倾向是尽量不用党项或白蛮、乌蛮任官,才在国朝境内选任。即便是擢升一级,仍无法满足新疆域官吏的用量。”

        九十多人,就这样一下子全撤下来,本来刚刚理顺的工作恐怕要出现断档和脱节。富弼也不是要为吏部求情,只是就事论事。

        “情有可原,法令不容。责令有司以律查办······至于西北、西南之地吏员缺额,朕以为,国朝读书之人数量尚可,内阁完全可以责令吏部制定选任吏员的规定,各州府郡县以规定执行即可。”

        “所谓朝纲,并非单指朝堂,地方州府黎民百姓,都需要有纲遵行。若这一次朝廷容了捐官,就没有制止下一次捐官的理由,防微杜渐,此事必须惩处。”

        不管捐官的钱是进了个人腰包,还是入了地方州府公账,这是监察衙门的事,赵曦懒得究竟。赵曦是要从根本上杜绝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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