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琦的这话倒是没人反驳。也确实有点求全责备了。
听到的官家问话:国朝一年有多少新生儿?各州府郡县新生儿又有何差异?国朝去岁的耕田多少?开荒多少?分别是在那些州府?种植那些作物?亩产多少?国朝五谷种植的比例,各州府郡县又有什么差异?
我的天呀!他们这些内阁也算是能吏了,可即便是他们遇到这样的问题,也一样是一问三不知。
官员的考评,开宝九年制定的官吏考核标准,即:政绩尤异者为上,恪居官次、职务粗治者为中,临事驰慢、所莅无状者为下。
也就是说,确乎有突出政绩的,可评为优秀;谨慎治理官事,能大致履行职责的,可算为中等;做事拖拉,应付了事的,则为下等。
这些考核标准重在对慢作为、乱行政的严格约束,强调的是官吏政绩。
景德元年,在原来考核内容的基础上,加大了廉洁自律的比重,即:公勤廉干,文武可取,利益于国,惠及于民者为上;干事而无廉誉,清白而无治声者为次;畏懦而贪,漫公不治,赃状未露,滥声颇彰者为下。
天禧元年,朝廷下诏:及三岁,不限中外职任,但非曾犯入已赃,令审官院磨勘以闻,当议迁陟”。
为了保证实现绩效考核目标,还细化了考核内容,制定了配套律令,如《宋建隆重详定刑统》《吏部七司法》《景定吏部条例》《减展磨勘律》《守令四善四罪》等,对请销假、值班、从驾稽违、公事稽程、请求公事、枉法赃、受所监临赃等皆作出了明确规定。
先帝时期,地方官任内赋税增减成为考核其经济政绩的一个重要内容。
对诸路监的考核,重在五个方面,即举荐贤才、案劾贪谬、实户口、财用充足、兴利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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