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可怕的食量……
此刻所有人内心只剩下这个想法。
“我们差点忘了!”想起一件很重要事情的沙雅诺基握拳锤击手掌心,“那个约翰也是这副模样。”
几人的脸色瞬间变得有些微妙,这才想起嘉儿是谁的孩子。只有他们才知道的过去,记忆中的人跟少年样貌气质截然相反。
阳光帅气的八尺男儿,金发利落的短碎发,被光所眷顾而变成的金红色的眼瞳,随意的穿着,笑起来傻里傻气带着爽朗天然的韵味。
不拘小节少根筋的烂好人性格,反射弧也比别人的长粗,笨拙的,死板的,却又善良正义。从一个无名小卒一步一步靠自己的真性情和实力爬到勇者的位置,在东方深受许许多多的人崇拜信赖。
初次见面的时候,是在阿波菲斯西北的一个森林里,青年邋里邋遢,穿着一身是血的衣服,多处沾上泥巴和草屑完全不在意,打倒一只比他庞大十倍的火焱猪后,当场生火烤了起来,然后把森林给烧了。
路过的他们见浓烟滚滚跑去灭火,顺便救了在火焰中被火烧屁股到处乱跑的青年。
被烧得衣衫褴褛的青年,傻呵呵地笑着向他们道谢,见被火烧的半熟的猪外皮焦了,也不考虑难不难吃直接扯下来吃,想起自己是始作俑者给人添麻烦不好意思地邀请他们,“啊,恶魔,要不要一起吃!”
嫌弃到要死的伊路修一行人,自顾自吃的津津有味的青年,最后那么庞大体型的火焱猪被他一人吃剩下一副骨架。
这就是他们的第一次相遇,所留下的印象是可怕的食量,明明长得不错却邋遢不修边幅,那少根筋的性格,以及他的名字——约翰?托戈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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