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吧文学 > 综合其他 > 革清 >
        之后李捕头怕他解释不清楚,就请了县里管法律的吏员向霍崇解释。

        清代明文规定,禁止宰杀耕牛,因为耕牛是开垦田地,播种粮食的必需牲畜,它的作用是非常大的,而世间可以吃的食物何其多,又何必宰杀耕牛呢?

        吏员直接告诉霍崇《大清律例》中规定,所有宰杀耕牛、私自开圈店或是贩卖耕牛的人都要受到一定的刑罚。第一次犯法的人,戴枷两个月,杖刑一百;再犯,发配到附近充军。即使杀的是自己的耕牛,也会按照盗窃耕牛的罪行来判。如果宰杀别人的耕牛,那受到的刑罚就更重了。

        “不许私自贩卖耕牛?”霍崇看到了商机。

        “当然不许私自贩卖!”吏员强调道。

        “那要怎么才能卖牛?”霍崇觉得卖牛是个很不错的行业,自己已经养了不少兔子,虽然兔子与耕牛之间有巨大差距,但是好歹都是饲养业。

        制作各种富含蛋白质的饲料,霍崇看过好多说明文档。里面不少都颇有能轻松执行的部分。

        吏员这次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打量了霍崇几眼,这才说道:“霍爷,可别说俺没说在头里。你若是想养牛来卖,可得交税。”

        “哦……交税么?”霍崇觉得好像有什么不对劲,连忙追问,“不知道得交多少税?”

        “养牛交税可不低。这得县里,保不准得府里都得备案。这不是小事。”

        霍崇连忙退而求其次,“若是养牛不成,养驴养马,这个总行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