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儿,我会跟表哥说,让他带着你。”秦乐乐大方的说道,其实,秦乐乐不愿意与吴庸同行,她感觉这是一件掉价的营生儿,不过,看到吴庸的挫样儿,她起了戏弄之心,于是,约他同行,还表现出一副大方的模样儿。
“可是,我还在这里等朋友呢。”吴庸眼睛一转,找了个理由。
“你的朋友肯定也不是上流社会的人,现在,让你跟我表哥一起进去转转,是给你一个长见识的机会,你可不要不识相。”秦乐乐不悦的说道。
“谢谢您。”吴庸犹豫了一下,道:“我给朋友发个短信,总可以的吧?”
“发吧。”秦乐乐点了点头。
吴庸想了想,还是决定花自己的钱,而借着秦乐乐是自己老同学的源由,这也说得过去,毕竟,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他与杨柳是上下级的关系,他想让这种关系变得单纯一些,最关键的是,以他的身份,他可不想被一整套的名牌把自己打包了,甚至,他不敢想象,名包,名表,名牌衣服和皮鞋套在身上的他,还敢不敢走路,毕竟,这就是杨柳的风格,在花钱这件事情,她似乎从来也没有考虑过多少,而只在意贵不贵。
作为一个低调的,有着只想占点小便宜这种远大理想的人,吴庸觉得,低调才是最好的隐藏。
就在吴庸发短信的时候,一个大约二十三四的青年大步流星的朝着他走来。
此人大约一米七五六的身高,戴着一副金色边框的眼镜,一双眸子布满了血丝,眼圈浮肿着,虽然面色还算是白净,却给人一种疲惫的感觉,再加上,他弯腰塌背,让他的这种疲劳感更加重了一大截。
“噗嗵,噗嗵!”青年的脚步声音沉重。
“乐乐,这位是谁?”青年狐疑的瞄了一眼吴庸,不悦的说道。
“这是我的高中同学,也考上了五龙医科大学,在这里偶遇了,你知道的,小地方的人没有见过世面,既然碰上了,那么,我想请表哥一起带着他,进大商场见见世面,表哥,你觉得可以吗?”秦乐乐自然的挽上了青年的手臂,整个人靠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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