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个名叫约翰·巴德尔的人,出生在巴哈的一处农场中,他虽然没受过多少教育,却有着聪明的头脑和过人的勇气。

        他和大多数麦迪人一样,比起当一个农民在地里刨食,他更喜欢用自己的拳头来博一个好出身。

        于是在他十五岁那年,他没有同他的父母那般,选择成为一名农民,而是就职成一名民兵。

        在同年的一次强盗入侵中,他表现得非常英勇,还打死了其中一名强盗。

        以当时的情况来看,这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得到了全庄人的认可,因此被提拔成民兵队长。

        但他还不满足,他想要出去闯荡,而让一个‘民兵’出去是不现实的,于是在他的要求下,庄园主同意他转职为士兵,参与进了‘百年战争’,只有这样他才有机会离开这座庄园。

        优秀的人到哪里都会发光,在战场上可不看出身,他渐渐有了些名声,好几位王子和战争领主,甚至国王都向他发出了邀请。

        他想:北方的军团都是像我一样武力强大喜爱冲锋的人,而南方的军团却缺少像我这种类型的。大的军团不缺人才,小的军团才有我的用武之地。比起那些专业的战争领主,和人才众多的国王,王子相对弱小一些,并且不太懂得军事。

        于是巴德尔接受了南方爱莎王国的卡拉夫王子邀请,加入了他的军队,没过多久就成为一名冲锋团长,几次胜利后,他的名声更加响亮了。

        卡拉夫王子向巴德尔承诺,等这场战争结束,就分给他一斗金币,或者一个‘无甲骑士’头衔。

        可命运总是捉摸不定的,他们遭遇了一场并不光彩的偷袭,更过分的是偷袭者还有着被偷袭者几倍的兵力。

        他们把整个爱莎王国军分成了两头大中间小的三段,可怜的卡拉夫王子被围困在中央,到处都有敌国的士兵呼喊“王子已死”的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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