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背靠在杉树上,再次装弹完毕,随手捡起一块石子儿,向倒在地上的野猪丢去。
虽然他能确定用技能‘狙击’,击中了公野猪的右眼,正常情况下,铅弹必然贯穿了野猪的颅骨,将它的豆腐脑搅成一团豆腐渣,但小心一些总是没错的。
费劲的把野猪拖到溪边,放血扒皮一气呵成,约翰雷喘息着将匕首插回腿上,有些为难起来。
接近300斤的猎物显然不是他能带得走的,而且血腥味可能引来其他捕食者的窥视。
约翰雷看了看太阳估算着时间,有些疑惑的自语道:“奇怪,都快中午了,老爹那边怎么还没动静?”
既然这样,约翰雷怕惹来麻烦,也不生火,直接拿出干粮就着清甜的溪水肯了几口,继续处理起野猪来,毕竟猪肉很值钱的,他可舍不得放在这里不管。
他将野猪开膛破肚,把内脏埋进挖好的坑中,接着将它的身体竖着刨开,连同皮一起挂在粗大的树杈上,洗净了手,又抹了把脸,躲道与其相对的另一颗树上。
闭起眼睛放缓呼吸,将感知发散出去,倾听着周围的声音,这是他吃了不少苦头才练成的警戒方法,尤其在森林这种视野被遮蔽的环境下,非常适用。
听他父亲讲,他调动魔力的情况下,使用‘心眼’,能感知到半径五百米范围内,蚊子震动翅膀发出的声音。
当然,约翰雷可没练到这种境界,他的感知极限大约在二百米左右,而精细度更是差得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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