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这种东西,就不用拿回来给我看了,还让人家给我打电话,说出来被人笑话!”
他一点都不觉得,合同上的内容有问题。
还要让她欣然接受,愉快的签字。
宋婉君没有情绪的说,“知道了。”
以后不会了,她就不该指望郁辉能说出来什么她想听的话。
如果真的没有猫腻的话,对方还需要特意打刚才那一通电话吗?
当她三岁小孩儿,需要安抚,需要去哄的吗?
对方藏了什么心,她敢去想吗?
或许,对方就是单纯的让他们签这个字,可到底,里面强调的内容,让人很不舒服啊!
哪怕没有这个合同,说句不好听的,她在路上出事儿,也不会去找幼稚园园长!
是对方把她想的太复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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