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若清又仔细想了想,他到底为什么突然喜欢上了林诉?

        林诉是14岁从自己家附近搬走的,那时候林诉在他家附近住了十几年。初中早已是青春懵懂期,林诉14岁也是初中了,早已是早恋的青春懵懂期,更何况自己那时候已经17岁。

        如果真的喜欢林诉,那时自己应该早就察觉了。

        可他只是把林诉当成熟悉的邻居,他从来没想过把林诉当成爱人,只是比自己小几岁的弟弟。

        就算林诉突然搬走,他也只是觉的有些不习惯。

        但这种不习惯只是因为惯性,就像在花园里种了十几年的树突然被拔掉,熟悉的事物突然消失。

        只是经过了十几天,他就渐渐习惯了这种转变,他没有难过,甚至没有后悔。

        就算在大学和林诉重逢,邀请他回家做客时也仅仅只是当成弟弟。

        怎么就因为摸了他的身子,就突然对他上了心,爱上他了?

        周若清轻轻皱眉,难道他的身子能让别人沉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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