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也是我手下才发现的,要不是我去得及时,恐怕就被那些小崽子玩了。”
把孔秀秀带进来的男子,脸上有着刀疤,被人称为刀疤哥,一脸谄笑,看着屋子里的男人。
而这男人,正是他的大哥,心狠手辣的勇哥。
至于这勇哥全名,他就不知道了,只知道,这勇哥杀人不眨眼,据说是红色通缉犯。
实际上,这勇哥叫做于勇,以前就是一个混混,不小心杀了,激起了凶性,又恰好逃走。
于是,他流窜在了这些深山当中,欺负一下山民。
有时候,他在一个地方,能待一年,感觉到了危险,他才会换一个地方。
他手上有枪,又有渠道卖儿童妇女,有了钱,就增添自己的势力,一去二来,竟然也让他成了一个现代流寇。
虽然大山里的日子也算艰苦,可是他当老大,能玩很多女人,能有那么多人侍奉,他也够了。
他最‘伟大’的功绩,就是曾经有一个村反抗,被他屠了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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